【字體:大 中 小 】【發(fā)布時間:2017-09-20】 【作者:/來源:】 【閱讀: 次】【關閉窗口】
2016年度中共莆田市委黨校(莆田市行政學院)
部門決算說明
按照《莆田市財政局關于批復市委黨校2016年度部門決算的通知》(莆財教〔2017〕158號)及《莆田市財政局轉發(fā)福建省財政廳關于印發(fā)福建省預決算公開操作規(guī)程的通知》(莆財預〔2017〕89號)的要求,現將我單位2016年度部門決算說明如下:
一、 部門主要職責
根據《中共莆田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中共莆田市委黨校與福建省行政學院莆田分院(莆田市干部學校)合并的通知》(莆委編[2006]8號),中共莆田市委黨校莆田市行政學院的主要職責是:
(一)根據市委對干部隊伍建設的要求,有計劃地輪訓和培訓我市處級、科級黨員領導干部、后備干部和理論宣傳骨干;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公務員培訓和各類專業(yè)技術人員繼續(xù)教育培訓。
(二)研究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圍繞黨的中心任務和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戰(zhàn)略部署,對省內外以及我市重大問題從理論和實踐相結合上開展研究,為教學和黨政領導決策服務。
(三)受市委、市政府委托舉辦研討班,研討有關重大理論和方針政策問題。
(四)協(xié)同組織人事部門,對學員在校培訓期間進行考核考察。
(五)負責對全市黨校進行業(yè)務指導。
(六)負責做好本校教職員工的人事、工資、福利和計劃生育工作,抓好機關黨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部門預算單位基本情況
根據上述職責和任務,中共莆田市委黨校(莆田市行政學院)內設:行政管理機構3個(辦公室、組織處、行政處)、教學管理機構3個(教務處、學員管理處、學歷教育處)、教學科研機構9個(理論研究室、哲學教研室、經濟學教研室、黨史黨建教研室、科學社會主義教研室、法學教研室、科技文史教研室、管理學教研室、圖書資料室),規(guī)格為正科級。列入2016年部門決算編制范圍的單位詳細情況見下表:
單位名稱 |
經費性質 |
人員編制數 |
在職人數 |
中共莆田市委黨校(莆田市行政學院) |
全額撥款 |
85 |
60 |
三、部門主要工作總結
2016年,莆田市委黨校、市行政學院在市委、市政府正確領導和省校院精心指導下,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以及省第十次黨代會、市第七次黨代會精神,以干部輪訓培訓為中心,堅持黨校姓黨、服務大局、創(chuàng)新發(fā)展、提質增效、從嚴管理,推動教學、科研、咨政、管理服務水平踏上新臺階,促進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更加科學化、制度化、規(guī)范化,校院核心競爭力顯著增強。全年共舉辦各類培訓班29期,培訓輪訓學員1531人次,其中主體班次9期463人次,短期專題班20期1068人次(含繼續(xù)教育處6期275人次,不含社院1期76人次),順利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達的年度干訓任務,為服務全市中心工作發(fā)揮了積極的作用。
(一)聚焦服務發(fā)展,教研工作展現新作為
緊緊圍繞《黨校工作條例》、《國家行政學院工作條例》和《2013—2017年全國干部培訓綱要》,堅持“四個全面”戰(zhàn)略定位,秉承“以人為本、按需培訓”的工作理念,深化教學改革創(chuàng)新,加強教學軟硬件設施建設,拓展干部教育培訓的主渠道、主陣地,校院各項工作實現新突破,為打造宜居港城、建設美麗莆田,創(chuàng)建美麗中國的示范區(qū)提供理論支持和人才支撐。(1)優(yōu)化課程設置,更加注重精準服務。(2)創(chuàng)新教學方式,更加注重高端輔導。(3)優(yōu)化師資隊伍,更加注重人才強校。(4)創(chuàng)新科研機制,更加注重專業(yè)務實。(5)加強學員管理,更加注重從嚴治校。
(二)立足“兩學一做”,黨建工作開創(chuàng)新局面
以“學黨章學規(guī)、學系列講話,做合格黨員”為主線,以全面從嚴治黨為導向,以黨支部建設為重點,認真落實上級黨委的部署要求,始終堅持黨校姓黨根本原則,扎實抓好機關黨建工作,帶動校院各項事業(yè)全面發(fā)展。(1)加強思想政治建設,根植黨校姓黨,提升教育的感染力。 (2)加強組織建設,打造堅強堡壘,提升黨支部的戰(zhàn)斗力。(3)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凈化政治生態(tài),提升黨校的公信力。
(三)強化績效管理,機關效能建設呈現新氣象
堅持以制度創(chuàng)新為抓手,以績效管理促培訓教育為目標,進一步完善績效管理機制,優(yōu)化崗位人員配置,提高保障服務水平,推動機關效能建設更加規(guī)范、有序。(1)落實制度,加強管理。(2)建強隊伍,充實崗位。(3)加強保障,提升服務。
(四)堅持全面發(fā)展,校園各項建設展現新面貌
貫徹落實全國和全省黨校工作會議精神,加強全市校院系統(tǒng)整體建設,立足校院基礎薄弱的現狀,注重固本強基,做好長遠規(guī)劃,平衡協(xié)調發(fā)展,積極改善工作條件,改變滯后的環(huán)境面貌,全面提升校院各項建設水平,更好地適應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的新形勢新需求。(1)配合市委召開全市黨校工作會議,推動黨校工作全面發(fā)展。(2)統(tǒng)籌規(guī)劃新校區(qū)建設,提高校院辦學條件。(3)強化精神文明建設,增強黨校發(fā)展活力。(4)深化思想文化建設,豐富黨校特色文化。(5)促進校園平安建設,構建群防群治安全網絡屏障。(6)推動黨校系統(tǒng)建設,加強業(yè)務指導和交流。
四、2016年決算收支總體情況
2016年中共莆田市委黨校(莆田市行政學院)部門年初結轉和結余139.11 萬元,本年收入 1875.78萬元,本年支出 1912.08萬元,事業(yè)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00萬元,結余分配 0.00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 102.81萬元。
(一)2016本年收入 1875.78萬元,比2015年決算數增加 302.59萬元,增長19.23%,具體情況如下:
1. 財政撥款收入 1845.58萬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 萬元。
2. 事業(yè)收入0.00萬元。
3. 經營收入 0.00萬元。
4. 上級補助收入 15.00萬元。
5. 附屬單位上繳收入 0.00萬元。
6. 其他收入 15.20萬元。
(二)2016本年支出 1912.08萬元,比2015年決算數增加442.79萬元,增長30.14 %,具體情況如下:
1. 基本支出 1097.61萬元。其中,人員支出 1000.35 萬元,公用支出 97.26 萬元。
2. 項目支出 814.47萬元。
3. 上繳上級支出0.00萬元。
4. 經營支出 0.00 萬元。
5. 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 0.00 萬元。
五、公共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2016年公共財政撥款支出 1834.46 萬元,比2015年決算數增加542.06萬元,增長41.94 %,具體情況如下(按項級科目統(tǒng)計):
(一)干部教育(項級科目)1818.18 萬元,較2015年決算數增加559.50 萬元,增長44.45 %。主要原因是用于教職員工的工資福利支出增加205.84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減少2.40萬元,對個和家庭補助支出減少151.57萬元,用于校院基本建設的其他資本性支出增加507.63萬元。
(二)其他教育支出(項級科目)16.28 萬元,較2015年決算數(減少)17.44 萬元,(下降)51.72 %。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務支出減少2.40萬元,其他資本性支出減少15.04萬元。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決算情況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 0.00 萬元,比2015年決算數(減少)126.89 萬元,(下降)100 %,具體情況如下(按項級科目統(tǒng)計):
(一)征地和拆遷補助支出(項級科目)0.00 萬元,較2015年決算數(減少)116.89 萬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用于基本建設的土地基金支出減少116.89萬元。
(二)用于體育事業(yè)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項級科目) 0.00萬元,較2015年決算數增加(減少)10.00 萬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用于多功能籃球場建設的體彩基金減少10.00萬元。
七、“三公”經費公共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2016年“三公”經費公共財政撥款支出7.67萬元,同比下降21.65 %。具體情況如下:
(一)因公出國(境)費 0萬元。2016年本單位組織出國團組0 個,參加其他單位出國團組 0 個;全年因公出國(境)累計 0人次。與2015年相比, 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與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無出國(境)任務。
(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6.17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00萬元,2016年公務用車購置 0輛。公務用車運行費6.17萬元,主要用于公務用車燃油、維修、保險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務用車保有量 1輛。與2015年相比,公務用車購置費與上年持平,公務用車運行費下降23.45 %,主要是控制公務用車支出,節(jié)約公務用車費用。
(三)公務接待費1.50萬元。主要用于省校院調研等方面的接待活動,累計接待 15 批次、接待總人數41人。與2015年相比, 公務接待費支出下降13.29%,主要是:控制接待規(guī)模和標準,節(jié)約公務接待費用。
八、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6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97.26萬元,比2015年增長63.68%,主要是:辦班規(guī)模擴大,增加水電、郵電方面的支出。
九、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本部門2016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31.2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31.25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00萬元。
十、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示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yè)收入:指事業(yè)單位開展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yè)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規(guī)定動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業(yè)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yè)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yè)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yè)基金(事業(yè)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guī)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 按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使用的資金。
(七)結余分配:指事業(yè)單位按規(guī)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yè)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guī)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fā)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使用的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fā)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納入市級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市級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 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yè)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件: 1.收支決算總表
2.收入決算表
3.支出決算表
4. 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10. 政府采購情況表